使用规约

本使用规约涵盖SUN SHARE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所提供之相关服务的使用事项。Buynet会员需确实了解本规约内容后方可使用本服务项目。

第一条 关于Buynet会员资格

① Buynet会员指的是,同意本规约透过网际网路使用本公司指定之URL营运的NFT(Non-Fungible Token)线上拍卖服务与买卖电子产品的商业平台(以下简称「本服务」)同时作为Buynet会员申请入会的个人、法人。

② Buynet会员在根据本规约,能在本项服务内进行商品、无形资产、有型资产、电子权利、电子文档与其他各服务等(以下称「商品等」)刊登、对刊登商品的拍卖进行出价。又,会员能对本服务内商品进行出价与购买。

③ Buynet会员无法将Buynet会员资格(账号)交由第三者(包含操作)使用或租借、转让、转卖、买卖、典当等。

④ 本项服务相关之著作权等一切权利属于本公司与本公司所指定之第三者。

⑤ Buynet会员禁止在未经本公司许可下将本服务之内容进行转载、复制、修正、存储或转送。

二条 关于Buynet会员规约之更动

本公司有权在不影响根据本规约而达成契约目的下、同时在有更动之必要、综合其他事由在合理的情况,依据民法548条之4的规定进行本规约的更改。本规约如有更动,费用与其他关于本服务的一切事项将依据更新后的规约而定。。

第三条 本公司所扮演的角色

① 本公司提供拍卖方与买方一个进行线上拍卖交易达成买卖契约的平台,但本公司并不是买卖契约等之当事者。

② 本公司并不负责任何在本服务刊登之商品等的一切责任。责任归属全部交由使用者本人担当。

③ 本公司不负责在本服务中之拍卖方、出价方、买方等一切事项之责任。责任归属于使用者本人。

④ 本公司不涉及任何在本服务中由拍卖方、出价方、买方或其他第三者之间的纠纷。因此,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若当事人之间无法透过沟通解决则交由法律途径终结纠纷。

⑤ 本公司不保证卖方提供的商品的合法性。又,本公司不涉及买卖行为、买卖委托行为,也不干涉买卖的进行。

第四条 关于会员登录

① Buynet使用者在开始使用本服务前需同意本规约内容,在本公司指定之手续过程下入会。另,本公司不负责因使用者本身登录之内容情报的错误产生之纠纷。

② 未满18岁之人士无法成为Buynet会员。

③ 没有本公司指定之电子邮箱、电话等通讯器之人士,若未经本公司的特别许可则无法成为Buynet会员。

第五条 关于账号管理

① Buynet会员有管理本公司在Buynet会员登录后提供给Buynet会员之密码的责任。

② Buynet会员禁止将电话等通讯器及密码交由第三者使用或租借、转让、买卖、典当等。

③ Buynet会员输入密码后将不用再次输入密码即可透过本公司指定之方式进行商品刊登、出价、商品买卖。Buynet会员禁止将登录系统的通讯装置交由第三者使用或租借、转让、买卖、典当等。

④ 若将登录系统的通讯装置交由第三者使用或管理不当下的过失等产生之财物损失等责任将归于Buynet会员。本公司除了应当属于本公司的责任归属外,不负担任何责任。

⑤ Buynet会员在密码被第三者知道时、可能的使用期间中、通讯装置遭第三者使用等情况下应尽快向本公司联系并依据本公司指示做处理。

⑥ Buynet会员有定期更新密码的义务。本公司不负责任何未尽义务而产生的财产损失。

⑦ Buynet会员需负责由于账号盗用而导致本公司或第三者产生的财产损失之赔偿。

⑧ 本公司对本服务中账号盗用的个案,个案行为将视为该账号主Buynet会员之行为,关于该行为的一切责任则归属于账号主Buynet会员。

⑨ Buynet会员如向第三者进行不恰当的使用者ID、密码的提供,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都归属于Buynet会员的个人行为,本公司负责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关于拍卖平台之使用

① 拍卖平台上仅本公司认可的Buynet会员有刊登商品的权利。

② 刊登者为指定拍卖结束时间刊登商品者。出价者为指定出价金额后出价者。拍卖结束时间前最高金额的出价者为商品得标者。若最高金额出价者为复数,则最早出价的会员为得标者。但刊登者能在拍卖结束前透过本公司指定方式在特定时机下取消最高金额的出价。

③ 刊登者可以设定立即得标价格。设有立即得标的状态下,出价在立即得标金额以上的出价者在拍卖结束前成为得标者,立即得标价格为得标价格。确定得标者的状况下,拍卖结束时间前拍卖提前结束。

④ 刊登者在本公司指定范围内,刊登者可以使用一定次数的商品自动刊登功能。使用商品自动刊登功能时,拍卖结束时间前未有得标者时,将由本公司指定方式再次刊登。

⑤ 刊登者可以对商品依据本公司指定之方式进行提早结束。使用提早结束功能时,刊登者能够在比最初刊登时指定之拍卖结束时间前提早结束,但需要在本公司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⑥ 刊登者能透过本公司指定之方式对特定出价者或想要出价的人士进行封锁。更能拒绝该被封锁之出价者或想出价者之出价与询问。

第七条 关于所有的商品刊登

① 刊登者能在拍卖成立前取消刊登。又,刊登者无法在买卖契约成立后进行取消、解除契约。无论任何理由都无法提出已成立之交易的取消。

② 刊登者无法在本服务上刊登违法商品。

③ 若刊登者违反本规约进行刊登、刊登者没有缔结买卖契约的意思、其他由本公司认定为不恰当的状况,本公司有权不告知刊登者直接停止刊登、取消刊登、或将作废。若刊登遭停止、取消、作废等状态时,本公司有权对该刊登商品的购买进行无效化,因此若产生对刊登者的财产损本公司将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④ 关于刊登者的商品金额、商品刊登次数等,本公司经由判断下能对其做限制。遭限制而产生对刊登者的财产损失等本公司不负责任何责任。

⑤ 禁止刊登以下商品。
(1)振奋剂、麻药、抗精神药品、大麻、鸦片、毒品、含剧毒药品、枪炮、刀械类、武器、火药类、化学兵器、毒性物质、甲基、猥亵物品、儿童色情、成人用品、成人游戏、含电脑病毒等软体、医药品、人体及人体部分、个人情报、生物、其他违反法令之商品、其他不恰当之商品、其他违反善良风俗及相关商品。

(2)卖春、儿童卖春、赌博、乐透、老鼠会、太阳会、伪造货币、窃盗、强盗、诈欺、恐吓、盗领、背信等其他由犯罪过程得手之物品。

⑥ 刊登者需对刊登之商品内容、贩卖提供等条件进行重要事项的具体恰当之说明。

⑦ 刊登者需保证关于刊登商品的说明之合法性。

⑧ 刊登者为公司行号时,刊登时需遵守特定商业交易法、违法样品及不当表示防止法、其他相关法令及公家机关的指示与指导。

第八条 关于所有商品的购买

① 购买者为刊登者在本服务平台上确定得标价与商品价格后购买商品者。购买者在买卖契约成立后无法取消或解除契约,除了法律保障的状况外任何理由都无法将已成立之交易作废。

② 本服务平台上刊登之商品经由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的同时,该商品的刊登者与购买者之间的买卖契约成立。

③ 关于购买商品之金额与购买次数等,由本公司判断后能进行限制。受到限制而产生对刊登者的财产损失,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

第九条 关于拍卖商品之出价

① 出价者为以本公司所指定方式进行出价者。

② 在本公司指定的时间内出价情报未能完成时,该出价无效。

③ 拍卖结束时间以本公主指定之时刻为准。

④ 出价者在得标后,无论任何理由都有以得标价格向刊登者购买商品的义务。

⑤ 刊登者无法对自己的拍卖商品进行出价。

⑥ 未成年人士无法进行拍卖商品的出价行为。

⑦ 出价者若无得标的意思而进行出价时,本公司有权将该出价取消及作废。

第十条 关于拍卖商品得标

① 本公司将依据指定方式手续决定得标者,并向刊登者与得标者报告得标者成立事项。登录在本公司的电子邮箱、姓名、法人名、地址、电话号码、代表者姓名、负责人姓名等必要的资讯将透过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告知。

② 得标者需以得标价格向刊登者购买商品等作为前提。同时也是义务之一,得标后无法进行金额交涉。

③ 刊登者有以得标价格向得标者贩售商品的义务。

④ 刊登者及得标者在拍卖结束后本公司指定的期间内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时,经本公司同意下可以将买卖契约作废。

⑤ 买卖契约等义务在作废后经本公司许可下,可以再次缔结买卖契约。

第十一条 关于费用支付方式

① Buynet会员以本公司指定的金额在本公司指定的方式下进行支付。付费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被免除。

② 刊登者通过特别指定之方式(本公司系统或外部结账服务等)从购买者取得商品金额。

③ Buynet会员若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期限内缴交费用,将无法进行新的刊登与出价。

④ Buynet会员若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期限内缴交费用,Buynet会员需向本公司缴纳以期限隔日起一年14.6%的延迟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关于Buynet会员留言

① Buynet会员留言情报包含本公司营运网络页面上Buynet会员留下的刊登情报、回复等所有讯息及拍卖过程中电邮等交易讯息。Buynet会员的留言情报之责任以该留言之Buynet会员负全部责任。Buynet会员无法留下以下情报。

非真实的虚伪贴文、危害他人名誉或信用的贴文、含猥亵用语或裸露画面的贴文、有害(专利权、实用新案权、意匠权、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等其他他人的权利)等贴文、包含电脑病毒的贴文、预言杀人犯罪的贴文、违法善良风俗的贴文、违法法令的贴文、含有非本公司营运网页以外之URL等(但经本公司许可的情况则不在此限)、其他不恰当贴文。

② 本公司有权在Buynet会员的留言违法本规约、其他不恰当的状态发生时对留言进行删除。

③ 本公司有权对在本公司营运之页面上Buynet会员留下的刊登相关情报、回复等所有资讯进行免费的复制或其他任何方式之使用,也能提供给本公司相关业者或其他第三者使用。

第十三条 关于商品费用的支付

① 刊登者以本公司指定之方式(本公司结账系统或外部结账服务等)向购买者索取商品费用。

② 买卖契约成立后,购买者以本公司指定方式进行商品费用支付。

③ 刊登者需要在本公司判断商品买卖或其他买卖契约义务在刊登者履行时,以本公司指定之手续费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向刊登者支付商品费用时产生的汇款手续费以本公司指定为据,由刊登者负担。

第十四条 关于会员违反规约

① 违反本规约

② Buynet会员的回复未达本公司指定标准

③ Buynet会员没有缔结买卖契约的意思而进行商品刊登或出价

④ 造成其他会员或第三者或者本公司麻烦

⑤ 申请入会时提出的资料与事实不符

⑥ Buynet会员(法人的情况,则包含董事与员工)目前是暴力分子、反社会组织及其他相关组织、不良集团、其他类似团体、组织(以下称「反社会组织」)之成员,又或者涉及其中、过去5年内所属或参加等经本公司或结账业者判断时

⑦ Buynet会员(法人的情况,则包含董事与员工)不当利用反社会组织或提供反社会组织资金、资讯,其他任何在正常社会知识下与反社会组织有不当的接触等经本公司或结账业者判断时

⑧ 违反法令或善良风俗等行为,或可能违反之行为

⑨ 侵犯本公司或第三者(包含Buynet会员)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智慧财产权、其他权利等行为

⑩ 企图影响或破坏本公司或第三者(包含Buynet会员)的伺服器或网际网路功能之行为

⑪ 妨碍本公司服务营运之行为

⑫ 盗用、不正当使用第三者账号或企图尝试等行为

⑬ 透过不正当手段抬高价格

⑭ 造成本服务的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包含Buynet会员)利益上损失或不愉快之行为

⑮  伪装成其他Buynet会员

⑯  企图收集其他Buynet会员的个人情报等

⑰  在Buynet页面上进行宣传、广告、销售、业务等行为

⑱ 向反社会组织直接或间接提供利益或其他协助行为

⑲ 与本服务使用目的不相关的目的使用本服务

⑳ 同时以多个不同账号使用本服务

㉑ 本公司认为不恰当之行为

第十五条 关于服务提供条件

① 本公司有权因装置检查、系统更新等未通知Buynet会员即停止本服务或做内容更动。

② 使用本服务需要的通讯器材等费用均由Buynet会员负担并准备。

③ 拍卖途中若因本服务系统出状况而暂时停止、伺服器跳机等,拍卖结束时间可延长至本公司指定时间。

④ 因地震、打雷、火灾、停电、泡水等天灾不可抗力因素,本服务难以维持时将停止服务提供。

⑤ 其他相关业者(NFT商业链)的服务全部或部分中断时,本公司有权暂时停止本服务。

⑥ 本服务相关之系统或通信线路因事故或黑客攻击等停止运作时,本公司有权暂停本服务。

⑦ 其他本公司认为难以继续提供服务时,得暂时停止本服务。

⑧ 本公司有权因本公司的考量随时废止本服务。

第十六条 关于本公司之免责

① 本公司不负责在本服务刊登之商品的一切事项与责任。

② 本公司不负责与本服务相关之刊登者、出价者、得标者的一切事项责任。

③ 使用本服务而抵触日本或国外法律时,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④ Buynet会员使用本服务而造成其他Buynet会员或其他第三者财产损失时,本公司不得造成本公司困扰与损害。

⑤ 本公司对因本公司的过失造成的债务不履行或违法行为而产生对使用者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⑥ 本公司不负责因本服务内容变更、中断、结束而导致的一切损害之责任。

⑦ 本公司不涉及使用者的使用环境与一切责任。

⑧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是否对应所有的通讯装置。

⑨ 使用者已事先了解页面操作是有可能产生错误与不便。

⑩ 使用者已事先了解到AppStore、GooglePlay等服务平台因使用规则及运营方式变化可能导致本服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受到限制。

⑪ 本公司不负责透过本服务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对Buynet会员造成的损害责任。

⑫ 本公司不负责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可能有的机会损失、业务中断或其他任何损害之责任。

⑬ 本公司不保证商品本身的有效期间与商品本身的瑕疵等。

⑭ Buynet会员与其他Buynet会员及其他第三者间的纠纷及问题,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两者间互相有责任进行解决,并不对本公司进行任何索赔。

⑮ Buynet会员的行为导致第三者向本公司进行损害赔偿时,Buynet会员需自费(律师费用及裁判费用)进行解决。本公司向第三者支付之该损害赔偿金的一切费用(律师费及相关损失)将由使用者支付。

第十七条 关于登录事项变更、退会、中止

① Buynet会员在登录事项有变更时需尽快以本公司指定的方式进行手续向本公司提出。未提出可能会产生刊登商品、出价、得标、款项流动等重大影响。

② Buynet会员所登录的电子邮箱如有更动又未提出时,将无法进行刊登商品、出价、得标、款项支付索取等行为。

③ Buynet会员可依据本公司指定方式进行退会或停止账号等手续。

第十八条 关于通知及联系

① 本公司的通知,将视登录在本公司系统的电子邮箱为有效并可正常收取之邮箱,并视为正常到达。

② 电子邮箱更动却未向本公司提出而导致本公司的通知延迟或无法送达时,依然视为正常到达。

第十九条 关于使用限制及会员记录消除

本公司有权依据以下状况在未事前通知Buynet会员的情况下,对该Buynet会员进行本服务一部分或全部的使用限制,又或者暂停或消除该Buynet会员账号。

① 违反本条时

② 手续费等金钱债务不履行时

③ 本公司联系后一定期间没有回应时

④ 最后一次使用日过后一定期间未使用时

⑤ 符合第十四条之『关于会员违反规约』之内容

⑥ 其他由本公司判断不适合使用本服务时

第二十条 适用法令与管辖法院

① 本服务与其他本规约相关之适用法令为日本法律。

② 本服务中产生Buynet会员与本公司之间的诉讼时,以东京简易裁判所或东京地方裁判所为管辖法院。